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4-07-11    作者:110网律师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邹超律师,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郑州大学经济法研究生毕业;.本律师以诚信稳健、高效务实、严谨务实的执业操守、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践行第一位客户的第一次信赖和重托!
   邹超律师现为大型.知名法律专业服务网站—河南合同法律师网首席律师,从事法律事务10余年,办案数百起,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诉讼、非诉讼的经验,专业高效。
    联系方式: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农业路交叉口路西向北200米商务先帅之星四楼.
    邮箱:1324307500@qq.com
    电话:15225062852
    乘车路线:B1.B2.B11.B12.B13.B15.B16.B17.B18.B19到农业东路.
    109路.215.71.218.263.219.568.295.123.75.B25.117.155.156.163.261.218路  到中州大道农业路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