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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事谅解书
发布日期:2014-07-10    作者:徐振才律师
谅 解 书
    关于XXX交通肇事罪一案我方达成如下谅解:
    一、XXX在事故发生后已主动为我方受害人垫付医疗费一万元,除此,XXX家属已一次性支付(以我方出具收到条为准)我方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误工费、护理费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X万元人民币,合计X万元人民币(该费用由我方自行分配),剩余损失我方将向其他被告主张,我方保证永远不再追究XX在该案中的其他民事赔偿责任,我方与XX在该案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此终止。
    二、我方愿意谅解XX在本案中的交通肇事罪,请求法院对XX从轻或减轻处罚,并请求适应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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