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发布日期:2014-07-09    作者:王振兴律师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现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行为是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期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行为同样是无效的。

何为现房?何为期房?二者之间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只有已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房子才能称得上是现房;而房子是否已经盖好,是否有人已经居住,并不成为衡量是否是现房的标准,这正是购房人在实际买房过程中容易混淆和产生误解的地方。原因在于购房人完全凭自己的感性认识来分辩事物。相反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房子即便是已经盖好,或者已经有人居住,但仍然属于期房的范畴。在买卖过程中仍然应按期房销售。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取得要符合下列条件:1.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4.建设工程开工证;5、已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6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确定。预售的房屋可能在销售的时期根本看不到房子的框架,房屋有可能还没出地面,房子未来的状况、小区的状况等只能通过楼书来表现,因而预售的房屋不确定的因素较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二条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此条款可以理解为:

   1出卖人只要有预售许可证房子就可以卖,其预售行为就是合法的,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购房人买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虽然说买房要看“五证”,但除预售许可证的其它“四证”主要是给发放预售许可证的房产管理部门看的,房地产商缺少其它“四证”并不成为购房人要求退房的充足理由。

  2.仅凭房地产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卖房而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定会得到法院支持,只有到起诉时,房地产商仍然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人请求法院解除合同的请求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