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刊登房地产广告的,开发商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售楼广告及资料内容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预售商品房广告中以参照物表示项目位置的,应以从该项目到达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车程等来表示距离。项目坐落位置、示意图,应当真实、准确,比例恰当。售楼资料上明示的房屋装修标准、材料、设备、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应当真实、准确、清楚。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刊登房地产广告的,开发商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内部认购”、“内部认订”、“内部登记”等方法刊登广告的,建设、房管和工商部门要加强检查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