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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要求同房一次付费100元 丈夫起诉离婚
发布日期:2014-07-05    作者:孙心远律师
葛某与钱女士均系再婚,在经历了甜蜜之后,夫妻生活归于平淡,葛某逐渐发现妻子钱某有赌博的嗜好,无心照顾孩子。夫妻之间逐渐争吵不休。发生矛盾后,妻子更提出了令他难以启齿的特殊要求,即每次葛某想行房事时,妻子总要求其支付一定的费用。一开始葛某以为是玩笑,总是不假思索地便答应了,可日子长了,葛某觉得妻子提出要钱并非夫妻间开玩笑,而是当真的,如若葛某不答应,钱女士便死活不让其碰自己。有时,葛某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百般无奈地跟妻子讨价还价,行房的价格从100到200不等。夫妻关系日渐恶化。葛某一纸诉状递交法院,要求与钱某离婚。
在庭审过程中,钱女士向法官表示,夫妻二人是有感情的,现丈夫把婚姻当儿戏,动则就对簿公堂,行房要钱不是事实。她还是关心丈夫的,她也能尽到一名妻子的义务。
丹徒法院承办法官审理后发现,葛某与钱某虽系再婚,但婚后共同生育一女,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夫妻二人并无原则性矛盾,虽然两人在婚姻生活中存在一定的分歧,但也是可以通过沟通逐渐扭转的。最终,经法官释法调解,该起离婚闹剧以双方牵手和好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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