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复制企业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复制企业申请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复制企业,比照设立复制企业审批程序办理。 2、复制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场所、股权比例等其他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复制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或 者注销登记,并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复制企业变更申请书》 2、《复制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即时办理变更主要登记事项的备案,登录"复制企业变更或者终止登记表",变更《复制经营许可证》。 2、即时办理终止复制经营活动的备案,登录"复制企业变更或者终止登记表",收回《复制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部门。 3、批准复制企业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复制企业的,变更《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告知申请人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4、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1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业管理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乘车路线:101、109、110、112、24、420、674、810、846路朝内小街下车 4、联系电话:64081418 5、监督电话:64081804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7、网址:www.bjpp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