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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0032C014-07
事项名称: 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的变更
服务对象: 法人
办理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上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时间)
办理机构: 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管理处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乘车路线: 101路、109路、202、110路、674路、420路到朝内小街下
联系电话: 64081413
监督电话: 64081804
相关网址: www.bjppb.gov.cn
备注:

办事程序

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的变更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出版单位变更申请书》。
2、《出版许可证》(市新闻出版局规定)。
3、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批准变更的文件。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出版单位终止出版经营活动的,在受理当日即时登录“出版单位变更或者终止登记表”,收回《出版许可证》或者《音像出版许可证》并通告工商行政部门。
2、对同意出版单位改变名称、主办单位或者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改变名称、刊期的,起草并上报给新闻出版总署的请示文件。
3、核准变更的,登录“出版单位变更或者终止登记表”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变更《出版许可证》或者《音像出版许可证》,并告知申请人持证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4、未核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上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时间)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管理处

2、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
3、乘车路线:101路、109路、202、110路、674路、420路到朝内小街下

4、联系电话:64081413
5、监督电话:64081804
6、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13:30-17:30

7、网址://www.bjp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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