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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办法
发布日期:2014-06-20    作者:燕郊王琦律师


近期,征地现像普遍,现针对社会问题,对赔偿标准进行统一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偿费的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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