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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下班路上突遇车祸 获工伤保险与车辆保险双份赔偿
发布日期:2014-05-28    作者:110网律师
张某是安徽人(农村户籍),2010年来上海,在上海市松江区一家电缆厂食堂工作。201268日下午,张某在下班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经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认定货车司机负本起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张某负本起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张某父母尚在世,均在河南老家务农,留有一儿一女均未成年,其妻子也无稳定工作,因此,如何最大限度为其家属多争取赔偿金成为本案的重点所在。在接受张某家人的委托后,梁律师向委托人提醒:由于张某是在下班的路上遭遇车祸,张某的家人可在向法院起诉要求货车所有人及保险公司赔偿的同时去申请工伤认定。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张某的死亡被认定属于工亡的情形,张某的家人可在获得交强险、商业险赔偿的基础上,再获得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供养亲属抚恤金。
在律师的指导下,张某家人一边同单位交涉,要求单位协助工伤认定手续,一边准备材料向法院起诉货车所有人及保险公司。后张某的车祸被认定为工亡事故,张某家人也顺利的拿到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约40余万元。因为张某负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因此赔偿金额上会大有折扣。虽然张某是农村户口,但在律师的努力下,张某家人同货车所有人及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基本上按城镇标准赔偿,保险公司及货车所有人一次性赔付张某家属人民币42万元。
在第三人侵权(包括交通事故)引起工伤事故的情形下,会产生两种赔偿请求权,一是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二是工伤职工向第三人提起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者及其家属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向法院起诉,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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