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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4年法理学考点:法的继承精讲
发布日期:2014-05-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法的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

2.法的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为这样几方面:

(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的继承性。

(2)法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

(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的继承的必要性。

(4)法的发展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的继承性。

3.法的继承是非常广泛的,从它的技术性内容到它的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以至到它的一些规范性的规定。主要有:

(1)法律术语、技术、形式。

(2)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律规定。

(3)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

(4)反映法的一般价值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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