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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成功案例——刘某某寻衅滋事案
发布日期:2014-05-18    作者:张德满律师
取保候审成功案例——刘某某寻衅滋事案

           2013年12月12日,刘先生,称其哥哥刘某某刚刚被关进看守所,涉嫌罪名为寻衅滋事,现在家属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也不知道详细情况,不知道如何解决,十分着急,并称刘某某年龄较大(54岁),身患疾病,恐其身体无法适应看守所的条件。希望我团队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在接受委托后,律师张德满律师立即前往昌平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了解案情。针对该案具体情况,我团队律师确立了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刑事和解的办案思路。在律师的建议和指导下,刘某某家属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随后,办案律师综合本案事实,向办案机关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律师意见书》,要求对刘某某取保候审。一周后,检察院认为对刘某某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决定对刘某某取保候审,刘某某顺利办理了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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