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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流产可休42天产假
发布日期:2014-05-18    作者:聂晓东律师

女职工流产可休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2012年5月7日开始施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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