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女职工自愿流产 也享产假待遇
发布日期:2012-05-06 作者:
王振兴律师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对于女职工流产的休假期间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即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另外,该规定相关细则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相关法律知识
»
女职工因休流产假而被解除合同,怎么办?
»
女职工因休流产假而被解除合同?
»
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应该改为享受病假待遇
»
上海女职工产假、产前假、哺乳假、保胎假及其待遇详解
»
女职工生育产假和各种待遇
»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身体不适应享受什么待遇?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支付
»
我国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
女职工产假延长8天 相关待遇将更规范
»
2012年最新产假规定:产假延至98天 规范产假待遇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