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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身体不适应享受什么待遇?
发布日期:2010-09-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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