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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获法院从轻判决
发布日期:2014-05-14    作者:110网律师
贪污罪获法院从轻判决


岳某某原来是某公司经理。因涉嫌贪污罪,检察机关对其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商衡律师团队刑事辩护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经对本案的证据材料研究发现,侦查机关对岳某某制作询问笔录的日期,比立案的日期早一日;且在该笔录中,岳某某承认了本案的主要事实。故认为,对岳某某应认定为自首。对此,公诉人亦未能提出反驳意见。


法院经审理,从轻判处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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