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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指使拘禁他人 为追债触犯刑法
发布日期:2014-05-07    作者:孙新律师
一家“黑公司”员工受老板指使,拘禁并殴打借款人而触犯刑法。日前,该名员工王某被红桥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男子董某(已判刑)以“乾通信贷有限公司”(未经工商注册登记)名义从事民间借贷活动,段某、朱某(均已判刑)及王某均系其员工。被害人蒋某因向董某借款没有归还,董某便多方寻找蒋某。2013年1月21日,董某发现蒋某在网上发布求职信息,遂以“招聘”为由,于次日15时许将蒋某骗至河西区气象台路附近,后纠集王某、段某、朱某将蒋某带至红桥区某小区一单元房内殴打拘禁数日。当月30日,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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