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4年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城镇农村的赔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在2014年1月份发布的如下官方数据:
2013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816.4元
2013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092.7元
2013年福建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1184.2元
2013年福建省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151.2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2014年1月份的福建两会数据与福建省统计局在2014年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
可以得出:
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092.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151.2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6.4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184.2元/年;
该数据已经在福建省2014年的两会发布,报纸也有公告了。但是福建省公安厅未正式发布,近期案件建议直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