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福建省2012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闽交警安【2012】6号
关于下发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的通知
各交警支队: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2012年福建统计摘要》及相关数据,现将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通知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0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79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66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541元/年(被扶养人生活费);
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8989元/年; 月平均工资:3249元
四、丧葬费19494.5元
五、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见附件。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29187元/年
采矿业 34032元/年
制造业 33137元/年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8275元/年
建筑业 37046元/年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7344元/年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9958元/年
批发和零售业 38738元/年
住宿和餐饮业 26815元/年
金融业 99114元/年
房地产业 41442元/年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3178元/年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9956元/年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652元/年
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 36267元/年
教育 47746元/年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2244元/年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7070元/年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8388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