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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有权旁听自已侦查终结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发布日期:2014-04-28    作者:聂晓东律师
问:
本人系一起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承办人,该案在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当天,本人认为自已是该案的侦查人员,具体案情均知晓,便想进庭旁听该案,结果被审判法官告知不能旁听。请问,我是否有权旁听自已侦查终结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答:
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2条:“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审判时,可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的规定,虽然你是该案的侦查人员,但亦无权旁听该案的庭审。从情理上来看,你认为自己知晓该案的案情,故要求旁听该案的庭审似乎无可厚非,但从法律规定来看,你不属于该案审理阶段的相关人员,故审判人员不准许你旁听该案的庭审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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