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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
发布日期:2014-04-23    作者:110网律师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以下由广州朱俊凯律师为您分析:
  
一、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二、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 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2. 遗赠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3. 扶养人是集体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 财产所有权证明和遗赠财产清单;   
5. 扶养人已婚的,应提交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6. 遗赠扶养协议书文本;
7.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 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3. 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4. 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5. 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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