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夫妻闹离婚,竟然有三份《离婚协议书》,其中第三份协议还约定了40万元的高额违约金。三份协议,究竟要按哪份协议书来履行?近日,厦门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英(化名)和前夫王义(化名)是七年前结的婚。2001年,两人在思明区买了一套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2004年,他们感情破裂闹离婚,就签下了第一份离婚协议,商定该共有房产归女方李英所有,女方另外付12万元给男方作为补偿。 令人奇怪的是,2005年2月22日,他们两人上午复婚,下午离婚,并迅速达成了第二份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男方所有,但是男方支付18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据知情人介绍,复婚目的只是为了减少女方将房子过户给男方的税收。 2006年6月6日,两人又签了第三份协议书。王义承诺付女方32万元补偿,如果男方不履行协议书,要赔40万元违约金。但王义只付了两万元就拒绝再继续兑现第三份协议书。为此,双方打起官司。 思明区法院认为,第三份《协议书》经双方认可,已经取代了第二份《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都要依约履行。因此,三天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王义支付补偿金30万元给前妻。 这对离婚夫妻争议的另一个焦点是,《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40万元,是否合法有效?对此,法院认为,不履行离婚协议,就要按约定赔偿违约金,但40万太高,赔3万元违约金比较合适。 |
两夫妻闹离婚,竟然有三份《离婚协议书》,其中第三份协议还约定了40万元的高额违约金。三份协议,究竟要按哪份协议书来履行?近日,厦门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英(化名)和前夫王义(化名)是七年前结的婚。2001年,两人在思明区买了一套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2004年,他们感情破裂闹离婚,就签下了第一份离婚协议,商定该共有房产归女方李英所有,女方另外付12万元给男方作为补偿。 令人奇怪的是,2005年2月22日,他们两人上午复婚,下午离婚,并迅速达成了第二份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男方所有,但是男方支付18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据知情人介绍,复婚目的只是为了减少女方将房子过户给男方的税收。 2006年6月6日,两人又签了第三份协议书。王义承诺付女方32万元补偿,如果男方不履行协议书,要赔40万元违约金。但王义只付了两万元就拒绝再继续兑现第三份协议书。为此,双方打起官司。 思明区法院认为,第三份《协议书》经双方认可,已经取代了第二份《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都要依约履行。因此,三天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王义支付补偿金30万元给前妻。 这对离婚夫妻争议的另一个焦点是,《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40万元,是否合法有效?对此,法院认为,不履行离婚协议,就要按约定赔偿违约金,但40万太高,赔3万元违约金比较合适。 |
两夫妻闹离婚,竟然有三份《离婚协议书》,其中第三份协议还约定了40万元的高额违约金。三份协议,究竟要按哪份协议书来履行?近日,厦门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英(化名)和前夫王义(化名)是七年前结的婚。2001年,两人在思明区买了一套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2004年,他们感情破裂闹离婚,就签下了第一份离婚协议,商定该共有房产归女方李英所有,女方另外付12万元给男方作为补偿。 令人奇怪的是,2005年2月22日,他们两人上午复婚,下午离婚,并迅速达成了第二份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男方所有,但是男方支付18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据知情人介绍,复婚目的只是为了减少女方将房子过户给男方的税收。 2006年6月6日,两人又签了第三份协议书。王义承诺付女方32万元补偿,如果男方不履行协议书,要赔40万元违约金。但王义只付了两万元就拒绝再继续兑现第三份协议书。为此,双方打起官司。 思明区法院认为,第三份《协议书》经双方认可,已经取代了第二份《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都要依约履行。因此,三天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王义支付补偿金30万元给前妻。 这对离婚夫妻争议的另一个焦点是,《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40万元,是否合法有效?对此,法院认为,不履行离婚协议,就要按约定赔偿违约金,但40万太高,赔3万元违约金比较合适。 |
协议离婚反悔,敖某将前夫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协议中约定处分房产无效。日前,历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驳回了敖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敖某在起诉中称,其与前夫张某经人介绍相识,半年后即结婚,婚后时常争吵,敖某经常遭到张某打骂,二人结婚期间,曾购买某小区住房一套。2005年9月,张某提出与敖某离婚,并向敖出具了《协议离婚书》一份,写明:“家产、钱物一切归敖某所有。”不久,张某反悔,要求敖某放弃对房的权利,由于敖某不同意,张某便对敖某进行打骂、恐吓。出于对张某的惧怕,敖某又与张某签订了第二份《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约定房产归张某所有。离婚后,敖某认为放弃房产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为此她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产约定无效。 庭审中,张某认为,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敖某没有证据证明其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自己虽与敖某有过争吵,但从未对其进行打骂,法院应驳回敖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敖某没有证据证明其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敖某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