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对人效力
发布日期:2014-04-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确定法律对人效力的原则
1.属人原则,即一国法只适用于本国公民,只要是本国公民,不论其在国内还是国外,均受该国法的约束,但对于外国人,即使在该国境内,也不适用该国法律。
2.属地原则,即一国法只适用于本国主权范围,不论是否为该国公民,只要其身在该国境内,都适用该国法。
3.保护主义原则,即一国法的适用以保护该国利益为依据,任何人不论其是否为该国公民,也不论其身居国内还是国外,只要侵害了该国利益,就适用该国法。
4.综合主义原则,该原则以属地主义为主,结合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既维护了本国利益,又尊重了他国主权,具有现实的操作性。
(二)我国法律的对人效力:
1.中国公民的效力。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公民在境外也应遵守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保护,但须考虑中国法律与所在国法律的关系问题。
2.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1)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适用中国法律;
(2)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外对中国国家和公民犯罪的,按中国刑法应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但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