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公司因关联公司关联交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案【学习札记266】
江苏某公司因关联公司关联交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案【学习札记266】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66
江苏某公司因关联公司关联交易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案(2013参阅案例38号)
【裁判摘要】被执行人与其关联公司财产混同或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对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构成损害,应认定为恶意转让财产规避执行行为,执行法院应当追加该关联公司为被执行人。
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2期,总第26辑,法律出版社 2013年7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