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职工年休假天数按累计工龄计算
发布日期:2014-04-09    作者:聂晓东律师
  提问:机电公司职工   
  我以前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过17年,后来因个人原因辞职在家休养了一年。3年多前,我被机电公司聘用,到目前为止,两段工作经历加起来共有20年工龄。请问:我每年可以享受到的带薪年休假是多少天?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由此来看,劳动者能享受几天带薪年休假,是按其累计工龄来计算的,您实际工龄已达20年,所以每年可享受15天年休假。
  问:我在机电公司工作的第一年,单位说我入职不满一年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是吗?
  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要求,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其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您可根据入职的具体时间来计算自己当年可休年假的天数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