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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相关收费(二)
发布日期:2014-04-02    作者:王学宅律师
京价()[2003]399号关于避雷装置安全检测收费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
北京市气象局:
你局《关于避雷装置安全检测试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函》(京气函[2003] 52)收悉。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发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市政府令2002年第102), 同意单位、个人委托气象部门或经你局认定的检测单位进行避雷装置安全检测的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具体见附件)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避雷装置安全检测的,都应当执行本收费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避雷装置安全检测收费标准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要按照有关规定明码标价,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复函。
附件:1、建筑物避雷装置检测收费标准
2
、新(扩、改)建建筑物避雷装置检测收费标准
3
、计算机信息网络、通信等系统场地避雷装置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1:建筑物避雷装置检测收费标准
┌───────┬───────────┐
收费类别每检测点收费标准()│
├───────┼───────────┤
一类建筑物│ 140 │
├───────┼───────────┤
二类建筑物│ 100 │
├───────┼───────────┤
三类建筑物│ 70 │
└───────┴───────────┘
说明:1、类别划分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
2
、检测点是指防雷装置应设的连接点,包括建筑物每根引下线 (明、暗装)接地电阻的检测,各种设备、设施接地电阻的检测;
3
、每个建筑物检测收费不足300元按300元收费;
4
、避雷装置高度超过20米的,每增加5米每检测点加收5元。
附件2:新(扩、改)建建筑物避雷装置检测收费标准
┌───────┬────────────┐
收费类别每建筑平方米收费标准()│
├───────┼────────────┤
一类建筑物│ 11 │
├───────┼────────────┤
二类建筑物│ 09 │
├───────┼────────────┤
三类建筑物│ 08 │
说明:类别划分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划》(GB50057-1994);

附件3:计算机信息网络、通信等系统场地避雷装置检测收费标准
┌──────┬───────────┐
收费类别每检测点收费标准()│
├──────┼───────────┤
│ A
│ 110 │
├──────┼───────────┤
│ B
│ 90 │
├──────┼───────────┤
│ C
│ 70 │
└──────┴───────────┘
说明:l、类别划分执行公安部行业标准《计算机信息系统电电磁冲安全防护规范》(CA267--2000)
2
、检测点是指防雷装置应设的连接点,包括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明、暗装)接地电阻的检测,室内设备等电位连接点的检测,屏蔽接地点的检测,防静电地板散流电阻的检测,电源零一地电压的检测,机房电磁环境的检测,避雷器件SPD的启动电压、限制电压、漏电流的
检测;
3
、每个系统检测收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费。

 
关于发布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通告
发文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京发改〔20052662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予以发布,自200611日起施行。

  在《办法》实施前应执行《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住宅区,在未成立业主大会前,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从其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没有约定的,按不高于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或者提供住宅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的,可以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服务内容测算费用。
按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宅的单位、购买安居(康居)住宅的职工所在单位和房改、安居(康居)购房人物业服务费用的承担,从其约定。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一、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0.55/建筑平方米·月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标准
综合管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公共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4)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基本齐全;
(6)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全体员工统一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
(8)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户数不低于总户数60%
(9)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
(10)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0.04/建筑平方米·月)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
(1) 楼房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2) 保证护栏、围墙、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 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4) 单元楼外园区道路照明能源费用。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标准
绿化养护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三级养护标准养护。
清洁卫生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1) 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箱、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2) 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基本无废弃杂物;
(3) 按规定进行消毒、灭鼠等活动;
(4) 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秩序维护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1) 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 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
(3) 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注:1.以上收费标准已含物业管理企业的营业税及附加,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2.单元楼内公共部位照明能源费按户分摊;单元楼外园区景观照明(例如草坪灯、小品效果灯、楼宇外轮廓照明和园区水系等)能源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协商后合理收取。
  3.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住宅改变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经营活动场所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不高于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5倍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电梯运行维护费指导价标准:单元:元/部·年
楼层分类
电梯类型
运行梯
备用梯
高峰梯
备注
15层及以下的楼房轿厢无人值守电梯运行维护费
交流调压调速
29609
2961
6580
10层为基准层,每增减一层,费用增减1%,总增减不超过5%
交流调频调压调速
28492
2849
6332
15层及以下的楼房轿厢有人值守电梯运行维护费
交流调压调速
58347
5835
12966
交流调频调压调速
57230
5723
12718
16-25层的楼房轿厢无人值守电梯运行维护费
交流调压调速
39665
3966
8814
20层为基准层,每增减一层,费用增减1%,总增减不超过5%
交流调频调压调速
38548
3855
8566
16-25层的楼房轿厢有人值守电梯运行维护费
交流调压调速
68492
6849
15220
交流调频调压调速
67374
6737
14972
26层及以上的楼房轿厢无人值守电梯运行维护费
交流调压调速
43017
4312
9559
30层为基准层,每增减一层,费用增减1%,总增减不超过5%
交流调频调压调速
41899
4190
9311
26层及以上的楼房轿厢有人值守电梯运行维护费
交流调压调速
71755
7176
15946
交流调频调压调速
70638
7964
15697
 注:(1)电梯运行维护费已含营业税和附加,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2)电梯运行维护费按住宅建筑面积分摊。

 电梯服务标准:
  (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凡有高峰梯时,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799号文件规定。
  (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三、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生活饮用水水泵运行维护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高压、变频水泵运行维护费用标准。
  1.高压、变频水泵运行维护费:0.10/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2.运行、维修费包括工资、管理费、电费、水质化验费、水箱清洗费、主泵和备用泵的维修、消防泵试泵费、普查费、消毒费、营业税及附加等。

(二)服务标准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
  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799号文件规定;
  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

四、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住宅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住宅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O.05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住宅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主要包括:门禁系统(可视、非可视及磁卡)、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中央监控室和电子巡查系统等。
  物业管理企业只提供门禁系统(可视、非可视及磁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运行维护服务的,按不高于0.02元/建筑平方米·月标准收取费用。

()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多层住宅0.05元/建筑平方米·月、高层住宅0.10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住宅区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架、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同时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以下服务: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及设施时,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
  5.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文件依据:京发改[2005]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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