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经过调解后还可以起诉吗?
请问:
我在某企业已经工作5年,期间一直努力工作,今年4月,企业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克扣我的工资,致使我和企业发生纠纷,后来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企业愿意补偿克扣我的工资1500余元,但是调解协议签订后,企业却拒不履行。我想上法院起诉,请问,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后法院会受理吗?
回答: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因此,虽然你和企业经过劳动争议调解,但是,在企业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