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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法:商事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发布日期:2014-03-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商事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均为企业,且债权人在营业活动中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即使该动产与被担保的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只要符合留置权的其他成立要件,债权人亦可行使留置权。商事留置权特殊性在于:①双方均为企业。②债权人基于营业关系而占有对方的动产。③留置的动产与被担保的债权“不必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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