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当事人——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案件
原告
是指为维护自己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 而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 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
是指被原告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 而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民事公益诉讼 是指特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社会团体 根据法律的规定 对违反法律法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由法院通过审判来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进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活动。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案件
(1)
机动车使用人责任
①
以实际使用人作为被告 因租赁 借用买卖 盗窃 抢劫或者抢夺
②
但租赁 借用时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 使用人与所有人是共同被告
(2)
校园事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 生活期间 受到幼儿园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
①
通常 侵权人作被告
②
学校与侵权人作为必要共同被告 必须一并诉讼 条件 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
(3)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
①
宾馆 商场 银行 车站 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通常作为被告
②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第三人作被告
③
第三人与管理人作共同被告 条件 第三人侵权 并且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