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之间合伙做生意引起的纠纷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邢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与董某某、张某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原告邢某某的诉讼代理人。下面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审计报告。
对于审计报告的审计内容和意见,我们无异议,该份审计报告对被告提供的所有支出的原始凭证作出了客观的分析和审计。对于审计报告中有合规单据的10857.50元的部分我们予以认可,对于无法判断的工资130225元和不合规单据158044.6元不予认可。
1、本案被告向人民法院主张其在经营期间共支出的成本合计
元,故其向人民法院的该部分主张负有完全举证责任,而且其所举证据只有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才可以被人民法院采信。而在本案中,对于工资支出部分有78133元只是被告在本子上写出的数字,没有任何被领取的相关佐证,该部分有董某某所称29510元未签字但已被领取,48623元计算但未发放,这部分只是被告自行写出的数字其真实性显示无法证明,而对于已经签字的52122元,被告也无法证明其支出的真实性,甚至连所签名字是否为真实存在的都无法证明。对于不合规的票据158044.6元,被告同样无法证明其真实性,该部分票据任意性非常大,它不像合规票据那样是由国家税务等机关的监控下才能出具的,不仅是被告,任何一个认识字的人都可以拿出任意数字的这样票据。所以,被告向人民法院出示的证据经过审计不合规和不确定的部分不符合三性要求,无法确实充分地证明其主张,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不予采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同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一、总则(六)规定:“个体户应设置日记账、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以及必要的辅助性账簿。各种账簿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进行登记,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而本案被告显然违反了以上法律法规,才造成其向人民法院出示的票据大部分为不合规的,因此,其应当不仅要为其举证不能承担不利责任,还要为其违法行为承担所有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同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所以在本案中,被告工资支出部分既没有劳动合同证明其存在劳动关系,也无“健康合格证”证明其工作人员上岗的合法性,这直接导致被告不仅不能证明其工资支出的真实性,也不能证明其用工及支付工资的合法性。所以,对于被告关于餐饮行业就是这样的现状的说法,不能与法律规定进行抗辩,故其所有成本的主张不应被认定。
3、根据合肥市商务局作出的《2011年合肥餐饮业调查报告》中显示:合肥餐饮业综合毛利率为50%,而根据审计报告中的数字可以看出,被告不存在毛利,如果如被告所说,餐饮行业的现状就是这样,那么,被告的成本是否可以按照该份的调查报告反应的情况来推算呢?审计报告中计算的主营收入为182601元,那么根据合肥的市场调查的综合状况推算的毛利为91300元,扣除有合规票据的税金9747元之后便是净利润为81553元。
综上,对于被告主张的成本数额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从市场状况,均没有任何依据,其主张的成本中除了有合规的票据部分,其他应当不予采信。
二、关于酒楼的转让。
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明细表中,可以看出其在开业前总投入共为574750元,其中,转让费260000元,押金20000元,扣除124500元的房租,其他均应当为装修和购买设备的费用合计170250元,而被告在本案处理过程中,未经过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该酒楼转让出去,并且包括租金、酒楼的设备等内只有80000元。两者相差370250元。两次转让不足一年却相差的数额有近五倍,这是违法的,也不极不正常的行为。如果说,被告将酒楼转让过来所花费的转让费、装修及设备共计450250元为市场价,那么被告在不经过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处置双方共同财产造成原告的损失185125元(差价370250的一半),应当予以赔偿;如果该酒楼后一次转让(包括装修及设备)价格80000元为市场价,那么前一次的转让、装修和购买设备的450250元为虚报成本,应当将虚报的成本归原告的185125元(差价370250的一半)部分应当退还原告。
综上所述,原告与被告董某某是同学关系,基于信任,原告将三十三万三千元这样一笔不小的钱数交给被告来经营酒楼,而被告却将其权利和信任滥用,违反法律规定,不能确实充分地证明其支出情况,严重地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其经营期间的无法证明、无法确定的成本应当不予认定。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来核实其经营期间的成本,并根据收入情况来确定合伙财产并加上虚报成本差额依法予以分割,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以上代理意见,希望法庭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