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解释(二)》
第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例一】甲向乙借钱10万元盖房,乙不愿意,碍于面子假装答应。为了表明自己很够哥们,乙对甲说:“十五天后你到我家去取,钱没问题。你抓紧时间动工,不要耽误。”甲信以为真,立即开挖地基,购进部分原材料。十五天后,甲前往乙家取钱,乙留下信件曰:“我已于昨日赴美留学三年,因学费昂贵,暂无钱可借,请海涵!”甲四处借钱未果,盖房之日遥遥无期。①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因乙未交付金钱,故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未成立。②乙因过错违反了忠实义务,并因此信赖造成了合理的信赖利益的损失(盖房遥遥无期,开挖地基、购买原材料会产生部分沉没资本),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例二】北京的甲公司与天津的乙公司约定于某日在海口签订合同。后甲公司董事长的应女秘书的要求决定改于哈尔滨签订合同,甲公司忘记通知乙公司。结果,乙公司一行八人乘飞机到达海口后才得知情况,辗转到达哈尔滨后愤愤然与甲公司签订了合同。①甲、乙的合同有效成立;②甲公司因过错违反了通知、照顾等先合同义务;③乙公司因此遭受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因此: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例三】甲公司与韩国的乙公司签订了在南海合作开发天然气的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办理相关批准手续。乙公司将主要设备运往南海开发区域并安装后,甲公司依然没有办理有关手续。①甲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乙公司有权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由自己去办理有关手续;②如果乙公司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则合同不能生效,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设备往返费用、装卸费用等实际损失;③如果乙公司成功办理批准手续,则有权请求甲公司赔偿办理手续的费用。
(2005-3-5)甲经营金山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银海酒店由乙经营,生意清淡。乙指使数十人进入金山酒店,2-3人占据一桌,每桌仅消费10余元。前来金山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遂就近转往银海酒店。如此数日,银海酒店收入大增。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构成缔约过失 B.构成欺诈行为
C.构成不当得利 D.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案】D
(2007-3-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