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自感被人看不起 残忍杀害亲人终伏法
内容提要
2月20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对残忍杀害妻儿的罪犯郑永城执行了死刑。
2011年5月18日上午8时许,郑永城因认为自己是上门女...
2月20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对残忍杀害妻儿的罪犯郑永城执行了死刑。
2011年5月18日上午8时许,郑永城因认为自己是上门女婿被女方家人看不起、不被信任而自怜,其妻子陈某在旁劝解,郑永城与之发生争吵,在争吵中持一把菜刀将睡在床上约半周岁的儿子小生(化名)颈部砍伤,接着又持菜刀砍陈某颈部致陈某倒地。随后,郑永城企图自杀,但未果。自杀未遂后,郑永城发现妻子陈某和儿子小生还未死,又在床底拿出一把西瓜刀,持西瓜刀继续朝陈某颈部砍,并将小生抱到卫生间放进水盆意图将其溺死,最终致使妻儿二人死亡。
同年11月24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郑永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郑永城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5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并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残忍杀害妻儿的罪犯最终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