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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件
发布日期:2013-12-26    作者:杨子兴律师
时间:2012-12-1地点:聊城冠县某村当事人:李某(借款人)、周某(放款人)张某(担保人)案情:李某从事煤炭加工生意,2012年由于银行对资金收紧,不发放贷款,于是向周某借款100万元,有张某进行担保。借款期限三个月。利息三分。2013年3月,还款期限到了,然而李某却迟迟不归还欠款,于是周某和张某便雇佣社会人员七八余人携带砍刀,将李某劫持,将其关在一家旅馆内,逼迫其给家人打电话筹钱,筹不到钱不让其回去。李某被逼无奈,打电话给家人让筹款,家人赶紧四处联系,后终于将欠款筹清。被关押三天后,李某被释放后报警。后公安机关以非法拘禁罪拘留周某、张某,并三天后报请检察院逮捕。周某、张某后悔莫及。律师说法:由于借贷拖延还款现象常见,很多当事人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采取一些极端方式,却不知无意中触犯了法律,高利息高风险,切忌轻易将大额现金出借,遇到无法归还的,一定要委托律师采取正规法律途径解决,以免因小失大,后悔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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