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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证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13-12-24    作者:聂晓东律师
    公证法律责任是指公证机构,公证人员、公证当事人和参与公证活动的其他人员对其违反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公证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如公民伪造公证文书或公证印章要承担伪造公文或公章的刑事责任。《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61条规定:“因公证处的过错撤销公证书的,所收的公证费应全部退还当事人;因当事人的过错而撤销公证书的,所收的公证费不予退还;因公证处和当事人双方过错而撤销公证书的,所收的公证费酌情退还。”《公证人员清廉服务的若干规定》规定公证人员有贪污、索贿、受贿等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或人事、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处分;司法行政机关并可给予停止执行职务、撤销公证员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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