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司考民法总则:主权利与从权利
发布日期:2013-12-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主权利,指在相互关联的几项民事权利中,不依赖于其它权利就可以独立存在的权利。
(2)从权利,指不能独立存在而从属于主权利的权利。例如:需役地权利人享有的权利为主权利;地役权为从权利。再比如:债权为主权利;担保物权、债权人对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为从权利。
相关法律知识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河北保定刑辩大律师:什么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类犯罪有什么特点?
»
关于转让权利时,主权利和从权利不能分离的规定
»
世界正义的发展与主权利益的选择——国际人权司法化与中国立场
»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司考民法:主权利与从权利
»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是什么
»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主权利、从权利
»
司考民法总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司考民法总则:民事权利的概念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