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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要点:财产刑
发布日期:2013-12-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财产刑。

1、罚金的特殊制度

(1)罚金的随时追缴制度

(2)罚金的减免制度

2、没收财产的特殊制度

(1)保留必要生活费用制度

(2)正当债务优先制度。凡税收犯罪的,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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