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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如何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发布日期:2013-11-25    作者:李江玲律师
在什么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可以归女方
   虽然我们一直在倡导理性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但是现实情况却不尽如人意,相当多的父母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争执很大,在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法院一般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以上,要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女方生活;
    三、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已经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情况,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要好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更大;
7、男方与女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随女方能干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最后,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于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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