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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如何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发布日期:2013-03-14    作者:聂晓东律师
女方如何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我和老公性格不和想离婚我想要孩子他也要我们商量不成我该怎么办
您好,依您说的情况,您与男方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不成一致协议,您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子女的抚养权等。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所以您要主张子女的抚养权,您应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即经济能力)。对子女成长有利,如子女随您生活较长,您照顾子女的日常生活和辅导子女的功课等对您有利的情形。证明男方抚养子女有不利情况等。尽力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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