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1.符合音像事业发展规划;2.有明确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4.有必需的资金、设备和复制场所。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1.申请书;2.复制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格证明文件;3.音像制作单位的资金来源和数额及其有效证明
数量限制:有
办事流程:向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
办时限: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申请书格式文本:有
责任部门: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江西省版权局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地点:南昌市阳明路310号
联系方式:0791-6894872 邮政编码:330008
电子邮箱:zwzx@jxcb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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