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4.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5.符合国家或者省印刷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为:⑴设立出版物印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有企业的名称、章程;②有确定的业务范围;③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④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必须由国有资本控股或占主导地位);⑤有必要的出版物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自动对开胶印印刷设备;⑥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⑦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⑵设立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有企业的名称、章程;②有确定的业务范围;③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④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⑤有必要的包装装潢印刷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⑥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⑦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⑶设立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有企业或者单位的名称、章程;②有确定的业务范围;③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④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⑤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⑥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⑷设立专项印刷企业(排版、制版、装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有企业或者单位的名称、章程;②有确定的业务范围;③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④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⑤有必要的排版、制版、装订设备,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印前或印后加工设备;⑥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地市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⑦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1.设立印刷企业申请书;2、《江西省印刷企业设立审批表》3.企业名称、章程;4.资信证明及设备型号、数量;5.生产经营场所证明;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和《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7.业务范围及业务来源书面说明。由设区市新闻出版局审核的,必须提交设区市新闻出版局的初审意见
数量限制:有
办事流程:1.在昌省直单位申请设立印刷企业的,由其主管部门向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2.非在昌省直单位及各市、县申请设立印刷企业的,由其或者其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局申请,所在地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审批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申请书格式文本:有
收费标准:60元
责任部门: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江西省版权局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地点:南昌市阳明路310
联系方式:0791-6894872 邮政编码:330008
电子邮箱:zwzx@jxcb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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