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达成的赔偿协议能反悔吗?
问:我前段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队认定我负全责,我和对方在交通大队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对方20 500元,我已经履行完毕了,但对方现在认为协议中的赔偿数额与实际损失差距巨大、协议显失公平,反悔要求增加赔偿数额,请问他能反悔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与对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在交通大队的主持下签订的,该协议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不存在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的情形,因此,该协议已经达成并履行后,对方是不能反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