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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告知您什么是高利贷?
发布日期:2013-10-12    作者:张仁藏律师


这个问题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因此现实中有着不同的说法很正常。北京著名债权债务律师张仁藏律师认为,高利贷之所以如此命名,其前提就是利息过高。
  那么,如何高利贷利息如何界定?北京著名债权债务律师张仁藏律师认为,可参照合法利率来界定,以下以举例形式进行说明: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年利率为6%,而法院目前支持的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为24%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反之,如果借贷利率高于24%的部分,法律则不予以保护。因此,此时借贷年利息凡是超过借贷本金的24%都可称之为高利贷利息。将年利率换算成月利率,则月息超过2%的借贷,都可以称之为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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