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怀疑某通信营运商多收取了自己4.5元的话费,消费者陈先生将营运商告到法院,要求索赔4.5元电话费以及1分钱的精神损失等赔偿。而在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陈先生突然将精神损失赔偿提高到50万亿美元。28日,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通信营运商应退还陈先生3.6元,而其他包括50万亿美元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据了解,今年2月17日之后的一周,陈先生12次用手机拨打自己处于故障状态的座机,但并没有打通。结果在次月缴纳话费时,发现这12个电话被营运商收取了3.6元的通话费。此后,陈先生打了3个无人接听的电话,却又被收取了9毛钱的话费。陈先生于是将某通信营运商告上法院,要求索赔。就在法院开庭时,陈先生突然要求将原本提出的1分钱精神损失赔偿提高到50万亿美元。而按此要求,他至少需要向法院交纳2万亿美元的诉讼费。
中新网-成都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