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费发生工伤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3-09-06    作者:110网律师
    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社保费,发生工伤后,工伤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向职工补足。

李某于2013年3月入职东莞某厂,公司按照1340元基数为其交纳社保费.2013年4月15日李某发生工伤七级.社保局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进行赔付后,李某以该工厂为被诉人,请求对方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部分。具体如下:一次性伤残补补助金差额:认定的月工资*13-1340*1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认定的月工资*6-1340*6。
仲裁庭最终支持了李某的请求,裁决公司在裁决书生效后5日内迳付差额部分。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