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非法行医与故意杀人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3-09-04    作者:聂晓东律师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这两罪行为均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
区别在于: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严重不良后果的心理态度是过失和间接故意,而后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不包括过失。
3、发生场合不同。本罪发生于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过程中,而后罪发生的场合不限于此。
4、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而后罪仅侵犯特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并不侵害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
5、处罚不同。犯非法行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饭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