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一男子看黄片后杀害幼女分尸一审获死缓
8月28日,广东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余XX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余X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6176.45元。
2012年5月30日晚,被告人余XX在家观看黄色光盘后产生性冲动,便产生强奸经常路过其住处上学的小学女学生李某的念头。次日7时许,余XX从其住处携带菜刀等作案工具步行到良村路边岩鹰山,并捡了一根木棍藏匿在山上等候李某。7时20分许,其见李某路过,便从藏匿地点出来,在李某的身后用木棍将李某击昏倒地,再将李某抱到岩鹰山上欲对其实施强奸。此时,李某清醒过来并反抗,余XX害怕其叫喊,就用力掐其脖子致李某死亡。随后,被告人余XX害怕事情败露,用菜刀对李某的尸体进行分解。
被告人余XX作案后,将李某的手机藏匿于家中一猪形公仔体内,并将作案所用工具等物品焚毁。
韶关中院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依据我国法律有关条款之规定,认为被告人余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