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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伪造采砂证骗财37万获刑2年半罚金1万
发布日期:2013-08-12    作者:孙新律师
开砂场采砂是个暴利行业,许多人都想从中分得一杯羹。但是高利润就意味着高风险,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伪造采砂证骗财37万的案件,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跃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05年12月,上饶市信州区人童彬、陈琴找到被告人王跃文,提出与其共同开发鹅湖镇石桥村的沙场,并签订了共同承包石桥村港边沙场的合同协议。2006年3月,被告人王跃文找到童彬、陈琴,称其能到石桥村将港边沙场毗邻的电排站沙场一起承包下来开发,并可以通过关系办理采砂证。童彬、陈琴信以为真,同意与王跃文一起合作,签订了补充合作协议,并支付给王跃文承包沙场定金8万元人民币。之后,被告人王跃文找到石桥村村委会协商承包电排站沙场事宜,但被告知该区域为禁采区,办不到采砂证无法承包,而王跃文却向石桥村委会表示其有能力办到采砂证,要求村委会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石桥村委会经研究决定先签订意向书,意向书的内容不涉及承包范围、费用及期限,仅仅用于办证,待王跃文办到采砂证后,再与其签订正式合同。签订意向书后,被告人王跃文又以意向性协议书的内容未涉及承包范围、费用及期限,不能办理采砂证为由,另行打印了一份添加了上述内容的承包合同,私自找到村主任黄财生签字盖章,之后被告人王跃文告知童彬、陈琴已经与石桥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并欺骗两人已交纳部分承包费,要求两被害人支付沙场承包费,两被害人交给被告人王跃文20万元人民币。2006年8月,被告人王跃文又以去南昌找人办理采砂证为由,要求童彬、陈琴支付9万元人民币,用于办证开支。事后,当童彬、陈琴向被告人王跃文追问办证一事时,王跃文向两被害人提供了一张伪造的采砂证。
综上所述,被告人王跃文利用合同,共诈骗童彬、陈琴37万元人民币。
案发后,被告人王跃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回了全部所得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跃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与被害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伪造的承包合同及采砂证,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王跃文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将所得赃款全部退还给被害人,对其又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决定对被告人王跃文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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