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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发布日期:2013-07-27    作者:林姜律师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包括两种:一是用人单位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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