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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结婚十年 判决婚姻无效
发布日期:2013-07-22    作者:孙新律师
登记结婚十年多并生育一子,竟然是一起无效的婚姻。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原告汪某凤与被告钟某富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汪某凤与被告钟某富系表兄妹关系。1987年2月9日,原、被告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之后双方补办了结婚证。1989年1月20日,原、被告生育一子。婚后因原、被告双方缺少沟通,经常发生争吵。2002年至今,双方一直分居。后原告汪某凤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其与被告的婚姻无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两人结婚违反了法律的禁止结婚情形,其婚姻自始无效。对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法院另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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