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应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暂住人员的,只能申领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档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还必须交验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免冠白底彩色数码照片八张;
4、县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属驾校培训的,还应出具培训记录。
办事流程
Ø 受理岗:审核资料、信息录入、科目一考试预约
Ø 考试岗:科目一考试
Ø 档案管理岗:复核、制作准考证明
Ø 受理岗:核发《准考证明》、科目二、三考试预约
Ø 考试岗:科目二、三考试
Ø 档案管理岗:复核
Ø 业务领导岗:审核
Ø 档案管理岗:制证、归档
办理时限 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责任部门 市、县车管所、站
办事地点 在设区市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驾驶证可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