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申请)》;
②价格评估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
③所在单位考核同意证明;
④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办事流程:由个人向省发改委申请,省价格认证中心会同价格调控处初审,报委领导同意后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审批制证,省价格认证中心发证、公示、初审材料归档。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部门:省价格监测(认证)中心
办事地点:南昌市洛阳路226号8、9楼
咨询服务电话:0791-6112052